1. 基督教的基本真理乃是本教會的教義根基,包括:
    • 我們的唯一信仰是 <聖經>,而<聖經>是由舊約及新約共六十六卷書所組成,我們相信全書經文是由神默示的,是絕對無誤的,是一切信仰與行為之唯一並最高權威。
    • 聖父、聖子及聖靈是神的三位一體的位格,每一個位格同等地擁有神的所有屬性及個性。
    • 神在創造、啟示、救贖和最後的審判上有至高無上之權威。
    • 人本按照神自己的形像被造,但人類自墮落後,人性中的原罪及罪咎,使人類於神的震怒及定罪之下。
    • 神在聖經的啟示,主要是叫世人與祂和好。所以人類的得救,絕不能依靠他自己的善行,乃完全本於神的恩典。唯有藉悔改並相信道成肉身的神子耶穌基督(作為我們的代表及代贖者) 的犠牲,我們方能從罪咎的刑罰和罪的權勢中得到救贖。
    • 道成肉身的神子主耶穌基督有完全的神性;祂乃由童貞女所生,並有真實而無罪的人性;祂曾死在十字架上,然後身體復活,現在掌權於天上和地下。耶穌基督是神與人之間的唯一中保,為屬祂的人向神代求。
    • 三位一體的第三者:聖靈,其工作是必須的,才能使基督的死對個別的罪人產生成效,並給予這人悔改轉向神,對耶穌基督產生信心。
    • 聖靈存在於信徒心中,並在其生命內作工;令他們在個性與行為上更像主耶穌,並裝備他們為世人作見証。
    • 我們期待主耶穌基督親自再臨。
    • 一個聖潔的普世教會,即基督的身體,為所有真信徒所共屬;聖經訓示信徒要聚集,以主耶穌基督為主,進行崇拜、禱告、教授神的話語、施行浸禮儀式、謹守基督所設立的聖餐、團契及發展和使用各人的恩賜才幹,以服事教會及伸展至接觸世界各地。
  2. 在堅守以上教義根基外,本教會知目前衆教會實存有宗派上之差異,為此本教會強調是一不分宗派教會,不為宗派之差異爭議,尋求與各福音信仰者之共通的教義,並在眾信徒中強調基督裏的合一。

 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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